立足太湖湾主阵地 争当科创带主力军 无锡经开区打造产业技术创新“内核”
4月8日,《无锡太湖湾科技创新带发展规划(2020-2025年)无锡经开区行动纲领》正式发布,60多个重大项目正式签约。三年起步、五年成形、十年见效,一场立足太湖湾主阵地、争当科创带主力军的行动在太湖之滨拉开帷幕。
无锡经开区位于长三角几何中心,是无锡一城双核战略“核心”、太湖湾科创带核心区域。成立两年多来,无锡经开区积极集聚创新资源、加强产业培育、提升城市功能、优化体制机制,交出了科产城人融合发展的亮眼成绩单。
建立“小镇+平台+生态+集群”发展模式,建成投用雪浪云国家工业互联网平台、远景智能城市物联网操作系统开发平台等八大平台,中科院计算所及湖南大学、上海大学、东南大学、复旦大学产业研究院相继落户,加快推动制造业和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全面融合。
确立以雪浪小镇为核心的“一镇五园”产业布局,积极构建以数字经济、总部经济、服务经济为形态,以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IC设计、智能制造、生命健康为方向的产业格局,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均位列全市头部。
王坚、丁荣军、杨华勇等10名院士,300多个人才团队、科创项目落户,跑出平均每两天落户一家科创企业的“加速度”。
金融商务中心、人才金融港等专业机构,以及众多公共设施、优质教育资源、医疗资源陆续建成投用,让经开更加宜居宜业。
“新城发展有成效、有突破,但产业基础薄弱、科创水平不高、发展空间受限等问题也不容忽视。”无锡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杨建平说,只有在太湖湾科创带建设中彰显“C位担当”,高标准推进新城建设,全方位提升新城能级,生态型科技型现代化国际化的城市核心区才能早日从蓝图愿景变为现实模样。
此次发布的行动纲领,立足太湖湾科创带“一核”部署,以“一镇五园”为主战场,重点推进科技要素集聚、科创园区建设、科技创新引领、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科创主体培育、产业服务优化、城市功能提升、高端人才集聚、体制机制改革九大行动,全面提升无锡经开区在太湖湾科创带的科技支撑能力和创新辐射作用。
“经开科创十条”更是捧出真金白银:设立百亿元专项资金用于重大科创平台建设和新兴产业培育,对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或新型研发机构蕞高给予5亿元综合性支持,对产业领军型人才蕞高给予1亿元综合性支持一系列扎实举措,让科创企业和创新人才获得感满满。10名专家学者和企业家被聘为无锡经开区“十大科创导师”,成为科技创新坚强后盾。
包括雪浪小镇“唤醒基金”、雪浪工程院、博世工业4.0创新中心在内的60多个科创项目、校地合作项目、创新平台项目、高端服务业项目集中签约落户,将有力助推经开区加快高端创新资源要素集聚,打造无锡产业技术创新的“中枢”和“内核”,全面提升经开区在太湖湾科创带建设中的核心竞争力。
到“十四五”期末,一个“产业空间布局不断优化、科技创新水平持续提升、新型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创新创业资源更加集聚”的生态型科技型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核心区将精彩亮相。
加快建设科研院所,深入推进政产学研合作,强化科创资源联动,到2025年,引进各类高端科研院所10家以上,实现科创带内科技项目联合申报、创新平台联合共建、资本要素有序流动。
构建“一镇五园”空间布局,加快形成数字经济、总部经济、服务经济产业集群,到2025年,智能制造产业规模达到250亿元,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制造等领域的关键技术和核心部件制造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加快培育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科技创新载体、完善科技创新机制,到2025年,引进各类科技创新企业3000家,建成8个全市独创、全省有影响力的国家级、省级重大创新平台。
加快新型网络基础设施、新型数据算力中心建设,推动新型基础设施融合,推进智慧城市平台建设,到2025年,全面建成智慧城市,形成兴业、便民、善治新格局。
加大科创企业引育力度,壮大数字经济产业集群,推动领军企业做大做强,到2025年,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突破2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数达1000家。
优化科技金融服务、产业招商服务、创业孵化服务,到2025年,集聚各类创投基金1000亿元。
全面提升政务环境、全面优化城市环境、全面美化生态环境,到2025年,全面建立专业化全程代办服务体系,基本完成“无废城市”建设各项指标,形成“三纵三横”的水网绿地系统和“田字形”生态绿地。
加快引进科技领军人才团队、壮大产业领军人才团队、培育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到2025年,构建高效、全覆盖的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推动管理机构改革、完善管理服务机制、加强管理队伍建设,积极构建去行政化、精简高效的园区管理新模式,不断完善健全经开区产业配套服务体系,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熟悉、注重创新的招商人才队伍。
头部条 设立百亿元专项资金。“十四五”期间,设立100亿元科创带建设专项资金,用于重大科创平台建设和新兴产业培育等。
第二条 加快科创平台建设。对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或新型研发机构,经认定蕞高给予5亿元综合性支持;对培育创新型企业和新兴产业成效明显的孵化器和加速器,经认定给予蕞高1000万元奖励;对重大科创项目,经认定蕞高给予1000万元奖励。
第三条 加大科创团队支持。对落地经开区的创新创业领军团队,经认定蕞高给予5000万元综合性支持;对产业领军人才经认定蕞高给予1亿元综合性支持。
第四条 加快科创人才引育。对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在经开区购房的,经认定蕞高给予300万元购房补贴,给予其核心团队人员50万元/人购房补贴。
第五条 加快科技金融发展。对落户经开区的基金管理公司,经认定给予蕞高500万元奖励;对落户经开区且重点投资辖区内早期科创项目的天使基金、种子基金、风投基金等,经认定蕞高给予60%引导配套。
第六条 加快重大项目引进。对新引进重大产业项目,根据实际投资额蕞高给予1.5亿元奖励。
第七条 加快龙头企业打造。对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等榜单的,蕞高给予2000万元奖励。
第八条 加快企业上市培育。对新培育上市公司或符合条件整体迁入经开区的上市公司,经认定蕞高给予1500万元奖励。
第九条 加快科创总部发展。 对新落户的科创型企业总部,经认定给予蕞高500万元奖励;入选相关评定榜单的,蕞高给予2000万元奖励。
第十条 加快科技服务业培育。对著名科技服务业企业、文创、赛事、会展企业落户经开或举办大型科创会展活动的,经认定蕞高给予15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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