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热!楼面价15602元㎡!江阴地价记录刷新!
原标题:火热!楼面价15602元/㎡!江阴地价记录刷新!
1、楼面价15602元/㎡!江阴地价记录刷新!
2、 当年拿地价9209元/㎡,滨湖一宗商住用地挂牌转让!
3、合同期内不得单方面涨房租!住房租赁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4、严惩!杭州住建局发布对造假无房证明的通报处理:一年内不受理…
楼面价15602元/㎡!江阴地价记录刷新!
今天上午,原征存中学地块,经过21家房企争夺,竞价51轮,蕞终以楼面地价15602元/㎡被中海拿下,刷新了江阴蕞高楼面地价记录!
据传,此次21家开发商有:31号中南锦时、99号嘉宏、68号中海、1号碧桂园、11号中锐、17号通银、18号彰泰、20号中梁无锡、62号银城、33号三盛、77号中南置地、66号阳光城、98号弘阳、7号保利、88号大发、36号金地商置、29号瑞德、19号金科、9号海伦堡、江阴房建、江阴天启。
澄地2020-C-25号地块(原征存中学82号地块)位于江阴市澄江街道中山南路东、环城南路南、观风路西、许嘉路北侧,土地面积24098㎡(约36.15亩),容积率1.5-1.8,性质为住宅用地,地块起始总价43377万元,竞买保证金8675万元。
该地块位于城南商圈与人民路商圈的交汇处,东侧有已经开业的江阴南门印象购物中心,根据规划,区域内重点商业项目南门商业街区主体结构将在今年完成,于2021年正式开街。
地块东侧还有江阴恒大中央广场,八佰伴南门店便坐落于此,八佰伴南门店拥有15万㎡的体量,将在本月正式开业。
从地理位置上看,位于锡澄城际S1南门站出口附近,再加上该地块体量较小,竞争相当激烈!
城南近期置业热度都很高,新房均价已达2万/㎡左右,而不少人猜测此次征存中学地块房价或许会突破3万/㎡!
当年拿地价9209元/㎡,滨湖一宗商住用地挂牌转让!
9月1日,无锡雪浪长广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7亿元债权在无锡产权交易所挂牌,挂牌终止日期为10月16日。
标的企业主要资产XDG-2019-61号地块,地块位于滨湖区五湖大道与和风路交叉口西南侧,该地块由无锡山水慧谷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以楼面价9209元/㎡竞得。
根据当时的地块出让文件显示,该地块评估设定比例为商业:住宅:配套=39%:51.7%:9.3%,且该地块要求新建住宅中成品住宅比例不得低于50%。地块内要求配建≥3500㎡农贸市场,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
XDG-2019-61号地块距离今年5月14日成交的禹洲国王西地块仅1公里左右,禹洲国王西地块当时吸引了7家房企竞拍,成交楼面价18000元/㎡+9650㎡自持面积。XDG-2019-61号地块此番再入市,市场前景看好。
合同期内不得单方面涨房租!住房租赁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注意!这是征求意见稿,还在征求意见中。
为了规范住房租赁活动,维护住房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构建稳定的住房租赁关系,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住房租赁条例》从即日起,正式向社会征求意见。
据介绍,《条例》对出租和承租行为、租赁企业、经纪活动、扶持政策、服务监督等项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下面,我们就选择部分重点来详细看看《条例》都有哪些亮点:
《条例》规定,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
同时,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规定必要的居住空间标准,明确符合当地实际的单间租住人数和人均租住面积。
在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内,除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情形外,出租人或者承租人不得单方面解除住房租赁合同,不得单方面提高或者降低租金。
承租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使用租赁住房,不得损坏、擅自拆除消防设施或者改动房屋承重结构。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拆改室内设施或者改动房屋其他结构。
住房租赁合同期满或者解除,承租人应当及时腾退租赁住房,出租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非法方式迫使承租人腾退。承租人拒不腾退的,出租人可以依法要求承租人腾退租赁住房;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住房租赁合同的,应当通过房屋网签备案系统进行备案。住房租赁企业租赁住房或者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住房租赁的,由住房租赁企业或者房地产经纪机构办理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住房租赁企业不得以隐瞒、欺骗、强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不得以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不得在住房租赁合同中包含租金贷款相关内容。
国家鼓励住房租赁企业与承租人签订租赁期限为3年以上的住房租赁合同。
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的住房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届满,出租人和承租人续订或者重新签订住房租赁合同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再次收取佣金等费用。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租赁住房供需状况等因素,将新建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发展规划,合理确定租赁住房建设规模,并在年度住房建设计划和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中予以安排。
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住房租赁指导价格发布制度,定期公布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租赁住房的市场租金水平信息。对于租金上涨过快的,可以采取必要措施稳定租金水平。
此外,对于社会关注的发布虚假房源、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客户信息等问题,《条例》当中也明确了包括责令停业甚至罚款等处罚措施。
据了解,公众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了解《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和信封上注明“住房租赁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8日。
严惩!杭州住建局发布对造假无房证明的通报处理:一年内不受理…
近日,杭州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发布通报,11户家庭因提供虚假购房报名资料被通报处理。
通报指出,继7月28日对7户违规家庭作出通报处理后,今天,又对在商品住房公证摇号登记过程中提供虚假、失实无房证明的11户家庭作出了“一年内不再受理限购查档申请”的通报处理。
通报提到,在“雍景山城”“和光尘樾轩”“庆丰拥涛府”等多个项目摇号登记中,经核查,共有11户家庭提供了虚假、失实的无房证明。根据《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对郭**等11户家庭作出“一年内不再受理限购查档申请”的通报处理。
通报中提醒,广大购房者严格遵守公证摇号相关规定,共同维护杭州市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确保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整理来自:无锡房地产市场网、央视新闻客户端等,侵删!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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