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2022年度第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无锡市2022年度第2批次
你市《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报批无锡市2022年度第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锡政呈〔2022〕9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位于锡山区东亭街道的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1.5175公顷(耕地0.033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位于锡山区东亭街道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9.3971公顷征收为国有。
同意将国有未利用地0.770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1.6849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5175公顷;征收土地10.9146公顷。
二、同意你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严格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
三、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四、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并确保工程实施过程中生态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2023年2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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