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南国置业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补充合同内容公示
无锡南国置业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拟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的补充合同。现按照有关规定,将地块拟签订补充合同内容向社会公示,涉及调整项目开竣工时间的,其建设用地批准书作相应调整。现将本次需公示项目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锡东新城商务区桂坡街北、广信路西
原出让合同第十六条约定乙方同意在2024年1月20日前竣工,相应调整为乙方同意在2024年11月20日前竣工
锡东新城商务区先锋路东、东翔路北
原出让合同第十三条中约定的建筑容积率明确为6.35,核定建筑总面积明确为42153.37平方米,补缴土地出让金370.71万元。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安镇街道办事处
原出让合同中约定的出让土地面积11170平方米,建筑容积率为≤1.6,核定建筑总面积为17872平方米;现调整为出让土地面积15102.5平方米,建筑容积率为≤1.48,核定建筑总面积为22358.18平方米,补缴土地出让金4075.29万元。
本公示在2024年8月14日17时截止。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任一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单位: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锡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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