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滨湖区〔2022〕00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土地征收。现公告如下:
市委党校新校区周边道路及环境配套(含河道泄洪通道)新建工程
北临具区路、西近山水东路,涉及滨湖区雪浪街道军嶂社区张巷村村民小组农民集体(具体范围详见附图,实际范围以蕞终批准的为准)。
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区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于2022年1月5日2022年1月20日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信息。请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配合调查工作,并在《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文章来源: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滨湖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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