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对惠山区洛社镇雅西社区农民集体范围
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告之日起7日内(2025年8月15日前)提供相关材料以书面形式向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惠山分局(文惠路16号)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依法予以确权登记。(附:清单及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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