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拆迁!经开区连发多条征收土地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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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6月2日),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多条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经无锡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土地征收。现公告如下:
观顺道与具区路交叉口东北侧,涉及无锡经济开发区华庄街道泓澄社区(原双茂社区)(实际范围以蕞终批准的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教育公共事业建设。
无锡市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在公告期内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信息。
请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配合调查工作,并在《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经无锡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土地征收。现公告如下:
规划道路(观顺道-丰润道)新建工程。
西起观顺道,东至丰润道,涉及无锡经济开发区华庄街道泓澄社区(原双茂社区)(实际范围以蕞终批准的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无锡市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在公告期内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信息。请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配合调查工作,并在《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经无锡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土地征收。现公告如下:
震泽路与华谊路西北侧,涉及无锡经济开发区华庄街道华新社区(实际范围以蕞终批准的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
无锡市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在公告期内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信息。请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配合调查工作,并在《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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