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合同内容公示
无锡元秦文化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无锡润泰置业有限公司、华润置地(无锡)有限公司拟与我局签订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补充合同。现按照有关规定,将地块拟签订的补充合同内容向社会公示,用地单位应在取得市政府批复后十个工作日之内签订补充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用地单位主动放弃补充合同签订。现将本次需公示项目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竣工时间调整为2021年9月6日前;商住比调整需补缴出让金10948万元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任一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