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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admin8个月前 (09-24)无锡产业信息49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公告编号:2023-016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3月24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了《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规划等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4月7日(星期五)15:00-17:00在“价值在线”()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举行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安排如下:

  二、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嵇世山先生、总经理贺臻先生、独立董事张汉斌先生、董事会秘书于喆女士、财务总监杨任先生。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7日(星期五)15:00-17:00通过网址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为了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公司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3-013号

  关于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为入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为入园企业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力合双清科技创新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国凯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惠州力合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江苏力合智能制造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优科数码科技(惠州)有限公司、惠州力合云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湖南力合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以上统称为“控股子公司”)为入驻“力合双清产学研建设项目(一期)一区、二区”“力合科技产业中心加速器项目”“清华科技园(珠海)二期项目”“力合仲恺创新基地”“力合优科创新基地”“力合良景新制造基地”“力合丹阳启动区项目”“力合长株潭科技创新领航基地”(以上统称为“力合园区项目”)购买产业用房和配套用房的入园企业(机构或自然人)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创新基地平台服务其中一项是园区载体销售业务,其主要是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经营载体,形成产业聚集。上述控股子公司根据经营需要,按照银行政策和商业惯例,为入驻力合园区的企业(机构或自然人)购买产业用房和配套用房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

  被担保人为购买力合园区项目的合格银行按揭贷款客户。

  被担保人若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担保金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担保额度在力合园区项目销售期间可循环使用;

  3、担保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协议为准。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入驻力合园区项目购买产业用房和配套用房的入园企业(机构或自然人)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担保额度在力合园区项目销售期间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协议为准。同意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决策办公会在上述额度内根据上述子公司实际情况,合理分配实际使用额度和选择合作银行,并授权上述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事项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入驻力合园区项目的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有助于加快开发项目的销售和资金回笼速度,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是实现销售目的而必需的、过渡性的担保措施,符合行业惯例。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对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26,997.62万元,占公司蕞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84,825.50万元,占公司蕞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涉及诉讼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3-012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授权期限内进行滚动使用,且公司在任一时点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总额不得超过8亿元。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文件,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投资。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投资期限内滚动使用,且在任一时点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总额不超过8亿元。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其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事项包括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八)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受托方应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商业银行。

  尽管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由公司审计室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应对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应当在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对公司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资金使用情况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应对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投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公司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能。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自有资金投资于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能够有效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3-011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嵇世山先生、贺臻先生、刘仁辰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公司非关联董事全部同意此项议案。

  (三)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交易情况,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合理预计2023年度与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及其合并范围内单位,以及公司其他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经营范围: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担保等金融和类金融股权的投资与并购;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投资与服务;通过重组整合、资本运作、资产处置等手段,对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进行投资、运营和管理;市国资委授权开展的其他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根据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获得审批后方可经营)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8楼、19楼

  蕞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9,347.71亿元,净资产3,674.34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425亿元,净利润234亿元。

  2、关联方关系: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履约及支付能力良好,预计无坏账

  4、经核查,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与公司预计发生交易的合并范围内单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深圳市力合科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住 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朗山路13号南门西侧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2层1201

  蕞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484.15万元,净资产1052.91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041.26万元,净利润-318.70万元。

  2、关联方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担任其执行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履约及支付能力良好,预计无坏账

  4、经核查,深圳市力合科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企业策划;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经济贸易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施工总承包。(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科技大厦B701B

  蕞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680.07万元,净资产4,710.23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819.88万元,净利润-554.48万元。

  2、关联方关系:本公司董监高兼任其董事长

  3、履约能力分析:履约及支付能力良好,预计无坏账

  4、经核查,科威国际技术转移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计算机软件和电子信息产品的设计开发及销售(不含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系统集成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口贸易。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相关电力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运维服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涉及资质证的凭资质证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力线载波通信模块及产品、微功率无线通信模块及产品、远程抄表系统及终端采集设备、电力通信监测系统及产品、路灯智能控制系统及产品、智能家居控制系统及产品、仪器仪表、协议转换器、物联网系统及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及配套技术和服务。

  住 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1楼1101

  蕞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03,515.66万元,净资产81,737.94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50,382.29万元,归母净利润7,607.60万元。(注:2022年业绩快报数据)

  2、关联方关系:本公司董监高兼任其董事长

  3、履约能力分析:履约及支付能力良好,预计无坏账

  4、经核查,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经营电子商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集成电路、半导体、光电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

  住 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3号楼2201-2202

  蕞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9,868.16万元,净资产19,218.54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834.46万元,净利润-5,015.56万元。(注:2022年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方关系:本公司董监高兼任其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履约及支付能力良好,预计无坏账

  4、经核查,深圳市安思疆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深圳市斯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信息系统集成、信息咨询、建筑类技术咨询服务;会务服务;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电脑软硬件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购销;进出口业务(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

  住 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清华信息港研发楼B栋7楼

  2、关联方关系:本公司董监高兼任其董事长

  3、履约能力分析:履约及支付能力良好,预计无坏账

  4、经核查,深圳市斯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珠海紫荆泓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住 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22596(集中办公区)

  蕞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24.02万元,净资产450.29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373.00万元,净利润493.16万元。(注:2022年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方关系:本公司董监高兼任其执行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履约及支付能力良好,预计无坏账

  4、经核查,珠海紫荆泓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深圳力合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金融企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济信息咨询、投资咨询、财产管理咨询及服务(以上各项均不含限制项目)。投资高新科技产业及其各类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受托资产管理。许可经营项目是: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市场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服务。向社会个团体提供金融领域的咨询、专业化建议;票据贴现咨询及服务(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住 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2、关联关系:本公司董监高在过去十二个月内兼任其董事

  3、履约能力:履约及支付能力良好,预计无坏账

  4、经核查,深圳力合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九)江苏数字信息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园区房产开发,数字信息产业园区的经营管理及配套服务,公共设施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以自有资金投资于国内外高新技术企业,自有房屋的出租及物业管理,人才中介服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社会经济咨询(不含投资咨询),企业管理服务(不含投资与资产管理),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中介服务。

  住 所: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智慧路1号

  2、关联关系:本公司董监高兼任其董事长

  3、履约能力:履约及支付能力良好,预计无坏账

  4、经核查,江苏数字信息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市场一般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其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如下:

  1.服务项目有国家指导价格的,参照国家指导价格;

  2.服务项目无国家定价和国家指导价格的,执行市场价格;

  3.服务项目无市场价格的,由双方协商定价;

  4.提供服务方向接受服务方收取的服务费用,在同等条件下,应不高于提供服务方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收取的服务费用。

  上述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需要及时与关联方签订协议。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以可比市场价格为参考标准,遵循独立主体、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并保证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不偏离可比市场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经营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相关交易行为均按照签订的相关合同严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需回避表决。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对2023年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的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所需。我们对该等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已经我们事前认可,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履行了回避义务。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经营的合理需求,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进行的市场化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也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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