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祥有新回应
因是否存在同一资产二次上市而处于风口浪尖的浙江国祥,今日再度就市场关注的与大客户土地交易问题作出说明。
10月12日,浙江国祥在官网上挂出说明,就向公司2022年头部大客户浙江融意新材料有限公司出售厂房及土地使用权一事进行回应、道明原委。
公司表示,“与浙江融意新材料有限公司土地转让交易真实、合理,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和标准的判断。”
据介绍,浙江国祥于2015年自上虞区曹娥街道高新路18号的厂区搬迁至目前上虞经济开发区新厂区后,原有厂区逐步不再自用,除少数房产作为研发测试实验室外,主要用于对外出租。
为回笼资金,公司经与多个意向受让方协商后,2021年8月26日,与浙江融意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工业厂房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将其拥有的上述厂房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后者。经双方约定后,蕞终转让价格确定为1.19亿元。
2022年2月8日,公司将拥有的位于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高新路18号的厂房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浙江融意新材料有限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受让方浙江融意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2022年头部大客户。其股东为自然人车俐俐(持股60%股权)、谷峻(持股20%股权)、徐蓉芳(持股20%股权)。
据公司说明,三名自然人及其相关公司与浙江国祥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与公司不存在其他交易或资金往来。
另据公司披露,上述三名自然人分别于绍兴市上虞区等地设立多家公司经营电镀、新材料、物流、机械等业务,并拟在上虞当地物色投资厂房土地。在与公司协商前述土地厂房交易时,由于土地厂房总面积相对较大,三人经协商后决定合资设立浙江融意新材料有限公司用作向公司购买上述厂房与土地的主体,并拟后续商定各自的使用计划。
也就是说,浙江融意新材料有限公司系三名自然人股东为收购土地厂房而专门新设的公司。
经了解,目前该等厂房主要用于对外租赁(出租对象包括浙江优力仕电驱科技有限公司、绍兴吉永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绍兴宏兴特种玻璃有限公司),该公司自身无相关人员具备合理性。
根据说明,浙江国祥将前述厂房及土地使用权的出租部分确认投资性房地产出售收入、成本,自用部分确认资产处置收益,扣除增值税后的收入具体确认为:10665.36万元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758.46万元确认为资产处置收益。
此次出售对公司2022年利润总额产生5655.82万元的收益(计入非经常性损益),占2022年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为19.17%。截至2022年2月11日,公司已收到全部产权转让款项。
另外,浙江国祥强调,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7号—招股说明书》相关要求,出售投资性房地产出售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公司将其作为2022年度头部大客户(按营业收入口径)披露对其销售金额及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同时,公司已经于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八、经营成果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详细披露前述出售前述厂房及土地使用权的情况。
回溯可见,10月7日晚,浙江国祥公告暂缓原定于10月9日的发行申购工作。
10月9日早间,上交所再发答记者问,聚焦浙江国祥暂停IPO发行的几大焦点问题回应市场关切。
围绕此次“浙江国祥是否存在二次上市”的质疑,上交所表示,在前期审核中已关注到浙江国祥相关资产来自原上市公司*ST国祥的情况,并依法依规进行了严格问询把关。经审核,该部分资产的交易发生于2011年、2012年,收购时相关账面资产总额、2022年末相关固定资产净值占浙江国祥现有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15%和0.06%,浙江国祥已由原来的以商用中央空调为主,转为以工业中央空调为主,其业务与产品、技术与研发、人员与销售模式、实控人与管理层等已发生实质改变。同时,浙江国祥销售客户、供应商与*ST国祥基本无重叠。
而面对“公司发行定价是否过高”的声音,上交所亦作出回应:浙江国祥与主承销商蕞终确定发行价格为68.07元/股,对应2022年度经营业绩,发行市盈率为51.29倍。根据浙江国祥和主承销商披露的同行业可比公司,它们的市盈率分别为盾安环境25.19倍、申菱环境54.12倍、佳力图180.30倍、英维克58.14倍。
招股书显示,浙江国祥主要从事工业及商业中央空调类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一家专注于为精密工业、新能源、新材料、尖端医疗、地铁、核电等高精尖领域及公共建筑室内环境提供人工环境系统解决方案的设备供应商。据悉,公司已服务立讯精密、比亚迪、宁德时代、孚能科技、晶科能源、高德红外、华海药业、雪榕生物、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知名客户和项目。本次IPO,公司拟募资7.37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浙江国祥前身浙江国祥压力容器设备有限公司系为配合原上市公司国祥制冷进行重大资产重组需要、作为承接国祥制冷中央空调业务相关经营性资产的主体而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公司资产间接来自于上市公司国祥制冷。
浙江国祥此前曾表示,虽然公司前身为原上市公司国祥制冷的全资子公司,但实际控制人拥有的公司股权系从与国祥制冷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交易对手方幸福基业购入,并非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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