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关于2023年经开区部分居民小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及垃圾分类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ZQHJYCG2022-042
服务/环境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2023年经开区部分居民小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及垃圾分类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9号楼19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06日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2023年经开区部分居民小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及垃圾分类服务项目
最高限价(元):22004018.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023年经开区部分居民小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及垃圾分类服务项目
本项目为2023年经开区部分居民小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及垃圾分类服务项目,主要针对经开区范围内的部分商品房小区,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省级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联席会议关于印发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市(县)、区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考核标准》的通知》、《关于2022年无锡市区环卫一体化作业招标工作的指导意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无锡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导则(试行)》文件要求,对小区进行垃圾分类宣传指导服务和垃圾分类收集运输服务。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具体根据采购人要求而定)
合同履行期限:标项 1,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具体根据采购人要求而定)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且许可内容包括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4)[拟派项目负责人和被授权委托人]提供[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机构出具的可扫描二维码的2022年6月-2022年11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法人除外)];(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9号楼19楼
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投标供应商的被授权委托人自带U盘或提供邮箱获取时需要提交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电线)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元):800.00元,现金支付,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6日 13: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无锡市经开区华运路16号C栋802室
开标地点:无锡市经开区华运路16号C栋802室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1)在优化疫情防控措施下,应对奥密克戎变异株,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是降低新冠病毒传播风险、防止疫情扩散、减少公众交叉感染、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的最有效措施。为进一步降低新冠肺炎病毒的传播扩散风险,保护广大市民朋友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政府采购活动安全开展。凡参与政府采购投标(报价)的相关人员,应在进入开标前完成以下程序: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投标供应商代表人数为1人进入开标现场。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人员,凡进入活动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口罩,持有近48小时内核算阴性的证明,并打开“灵锡”APP,首页点击“扫一扫”,扫描“门铃码”后进入该场所(实时查验图,截图无效),采取“测温+扫码”进。注:1、若“门铃码”页面出现红色提示,即表示当前处于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宜进入公共场所。2、如有人员暂无法通过实名认证的,应通过线下亮码核验、手工登记后方可入内。3、如有“门铃码”出现红码或黄码或体温≥37.3°C,严禁进场。3)进入采购活动现场的人员领取并填写工作人员发放的《个人健康申明》,凭签署完毕的《个人健康申明》进行投标(报价)及评审活动。4)投标(报价)人应考虑完成上述程序所需时间,不能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投标所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投标(报价)人自行承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通知为准。(2)凡参与投标(报价)的相关人员,进场后应当做好个人防护,服从现场管理,全程佩戴口罩,座位保持安全距离或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3)投标(报价)人不配合工作人员防疫检查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地 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街道双新工业园区震泽路688号
采购人项目联系电线.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9号楼19楼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黄秀秀、吕方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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