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公告
无锡市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公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于近期推出下列地块,现将有关事项预告如下:
吴都路与华谊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位于太湖湾科创带内)
经开区吴都路与华谊路交叉口西北侧
申请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要求(含暂定)
经开区清源路与信成道交叉口东北侧
申请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要求(含暂定)
经开区清源路与观顺道交叉口西北侧
申请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要求(含暂定)
锦旺路与芙蓉四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
锡山区东北塘街道锦旺路与芙蓉四路交叉口东北侧
申请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要求(含暂定)
政和大道与锡澄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
堰桥街道政和大道与锡澄路交叉口西南侧
商业、办公、居住用地(其中商业、办公核定建筑面积占总核定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小于69%,且增幅不大于1000㎡)
申请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要求(含暂定)
凤华路与天丰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位于梁溪科技城内)
堰桥街道凤华路与天丰路交叉口东南侧
商业、办公、居住用地(其中商业、办公核定建筑面积占总核定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小于60%,且不大于61%)
申请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要求(含暂定)
纵一路与横一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位于梁溪科技城内)
堰桥街道纵一路与横一路交叉口东南侧
申请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要求(含暂定)
纵二路与横一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位于梁溪科技城内)
堰桥街道纵二路与横一路交叉口东南侧
申请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要求(含暂定)
笠泽路与安南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位于太湖湾科创带内)
滨湖区笠泽路与安南路交叉口东南侧
申请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要求(含暂定)
峰影路与闾江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位于太湖湾科创带创新单元内)
滨湖区峰影路与闾江路交叉口西北侧
申请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要求(含暂定)
新吴区新华路与锡贤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
申请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要求(含暂定)
振达钢管厂B地块(位于梁溪科技城核心区内)
梁溪区全丰路与锡龙路交叉口西北侧
申请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要求(含暂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法律另有规定或有特殊情况者除外)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均可申请参加。被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禁止进入无锡土地交易市场竞买土地的单位,不具备预申请资格。
二、提交的材料如下(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预申请书、法人单位或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影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公司章程、开发资质证书、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如为境外法人参与预申请的,需按规定提供公证和认证材料,具体可电话咨询。
三、有意向参与上述地块竞买的,于2022年3月23日17:00时前至无锡市自然资源交易和服务中心1413室提交预申请书等材料,承诺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格;预申请人应提前就该价格与出让人进行衔接,出让人接受该价格的将向预申请人确认资格;预申请人于2022年3月25日17:00时前交纳预申请保证金。
四、在预公告规定时间内,对地块提交预申请并按约定交纳用地预申请保证金的,在该地块正式出让时,可以“现金+保函”的方式补足该地块剩余竞买保证金;预申请人竞得该意向地块后,可按照出让金缴纳比例分期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地块发布正式出让公告时,预申请自动截止。正式公告时间及方式将另行发布,具体内容以正式公告为准。
无锡市梁溪区通扬南路280号8楼
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10号楼2205室
无锡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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