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示——锡土国用(1999)字第61号
无锡市惠山区堰桥街道办事处协商一致,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本局决定:
依法收回锡土国用(1999)字第61号证书项下9635.3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本公示在2024年5月31日16时截止。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任一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单位: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惠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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