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示--苏(2020)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122483号证书等四宗
协商一致,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本局决定:
依法收回苏(2020)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122483号证书项下4899.8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苏(2020)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122443号证书
经无锡惠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协商一致,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本局决定:
依法收回苏(2020)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122443号证书项下1679.1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苏(2020)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299348号证书
经无锡惠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协商一致,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本局决定:
依法收回苏(2020)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299348号证书项下2969.4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苏(2023)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191505号证书
经无锡惠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协商一致,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本局决定:
依法收回苏(2023)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191505号证书项下18766.6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本公示在2023年10月16日16时截止。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任一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单位: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惠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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