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滨湖区征补安置〔2022〕0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号征收土地预公告和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滨湖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雪浪街道葛埭社区农民集体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蕞终批准文件为准。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1、拟征收雪浪街道葛埭社区集体所有土地0.2228公顷(3.34亩)。其中,农用地0.2228公顷(3.34亩),含耕地0.0568公顷(0.85亩);不涉及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照《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无锡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锡政发〔2020〕32号)执行。涉及征收依法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采用宗地评估的方法确定。
按《无锡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锡政规〔2014〕2号)执行。
地上附着物补偿(不包含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按《无锡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锡政规〔2014〕2号)执行;征收土地涉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补偿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市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锡政办发〔2018〕118号)执行。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按照《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的规定执行。不满16周岁的安置人员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保障,其本人的安置补助费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规定足额支付。
项目名称或地块序号:缘溪道与清源路、具区路道路交叉口节点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单位:公顷
文章来源: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滨湖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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