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示--锡惠国用【2005】第1862号证书
无锡联成钢业有限公司与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协商一致,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本局决定:
依法收回锡惠国用【2005】第1862号证书项下19938.3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本公示在2024年3月6日16时截止。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单位: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惠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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