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登记-环太湖大堤局部新建工程
关于环太湖大堤局部新建工程征地补偿登记办理的情况说明
自《无锡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经开区征补安置〔2024〕28号)发布之日(2024年7月18日)起30日内,未有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到我单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因此未签订《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补偿登记表》、《拟征收土地使用权人补偿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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