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鸿山双象家园12-402)
遗失声明(鸿山双象家园12-402)
发布时间:2019-12-30 15:10来源: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吴分局字号:[]
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锡新国用(
的土地使用证已遗失,现申请补发登记,如有异议者,请自声明刊登之日起
日之前)将有关异议书面证明送达无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新吴分中心。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登记机构予以补发。
经办部门:无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新吴分中心(龙山路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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