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首宗“国有+集体”混合所有权工业用地成功出让
12月21日,继首宗江阴市“国有+集体”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成功出让后,省内首宗“国有+集体”工业用地组合供应在常熟成功出让并交地。企业完成缴纳出让金的当天,即取得《交地确认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成为省内“国有+集体”组合供应政策实施后的又一示范案例。
项目占地面积61295平方米,由16190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45105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组成,土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出让年期30年。项目用于建设高标准厂房,主导产业为智能制造,辅以精密机械、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产业的科技型企业,预计达产后可实现每年亩均税收40万元/亩。
为有效解决项目选址范围内国有集体所有权交错混杂、零散布局,如分开供应将造成宗地不规整、规划难布局、建设难实施等问题,我厅指导常熟市局按照《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中“探索土地资源资产组合供应,支持将不同所有权主体的土地资源资产,组合供应给同一使用权人。”的要求,在规划用途、配置方式、评估方法、使用年期一致的前提下,确定以“国有+集体”组合供应方式同步挂牌出让,统一出具规划设计条件,为后期同步建设提供依据。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强政策指导,有效促进各地用足用好现有土地要素配置政策,进一步满足市场主体需求,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厅权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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