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惠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创载体一号楼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HSEDZ21G084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9号楼15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应具备独立承担该项目的能力(不允许分包、转包); (3)授权委托人应具备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即2021年6月-2021年11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地点: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9号楼15楼)
方式:电子文档介质(电子邮箱发送)。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递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采购文件。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联系方式(电线)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为进一步从严从紧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通道,保障政府采购活动安全开展。凡参与惠山区政府采购投标(报价)的相关人员,应在进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山分中心前完成以下程序: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投标供应商代表人数为1人进入开标现场。
2)参加无锡市惠山区政府采购活动人员,严禁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与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叉史相关人员进入采购活动现场。对故意隐瞒的,将报送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凡进入活动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在江苏省无锡惠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楼大厅出示“苏康码”与“行程码”(实时查验图,截图无效),采取“测温+扫码”进,“扫码”出。“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可进场; “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但行程中有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加*标注地区),应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场;“苏康码”验证结果为黄色或红色、体温≥37.3°C,严禁进场并上报所在社区与同级财政部门。
4)进入采购活动现场的人员领取并填写工作人员发放的《个人健康申明》,凭签署完毕的《个人健康申明》进行投标(报价)及评审活动。
5)投标(报价)人应考虑完成上述程序所需时间,不能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投标所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投标(报价)人自行承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通知为准。
(2)凡参与投标(报价)的相关人员,进场后应当做好个人防护,服从现场管理,全程佩戴口罩,座位保持安全距离或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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