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日报报业集团厂房招租公告
无锡日报报业集团拟将南苑新村46-48号厂房,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承租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誉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
1、本出租标的按现状出租(包括但不仅限于水、电、下水),租赁期五年,不得转租。
3、租金收取:采取先收后用原则,一年两次支付。并提前一个月支付下一个租期的租金。
5、竞租人须带租赁保证金。竞租人在参拍当天须带好参拍保证金不少于1万元。竞租成功后,将1万元保证金交予本集团,在合同签订后,租赁保证金转为水电押金。
6、竞租人在竞价成功后十个工作日内,必须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超出期限未签约者视同放弃。
3、报名者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证明。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