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新发集成电路产业园有限公司XDG-2020-36号地块开发项目协审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江苏金诺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无锡市新发集成电路产业园有限公司委托,就XDG-2020-36号地块开发项目协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无锡市新发集成电路产业园有限公司XDG-2020-36号地块开发项目协审服务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无锡市新吴区泰山路与坊育路交叉口东南侧,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95360平方米,由A、B两个子地块组成,其中A地块31383.7平方米,B地块6377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8473.50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207421.87平方米(其中A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79590.92平方米,B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127830.95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111051.63平方米(其中A地块地下总建筑面积55358.98平方米,B地块地下总建筑面积55692.65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商业、办公及地下室等。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99685.66万元,建安工程造价约为136000万元。本项目协审咨询费估算价约1038.75万元。
招标范围:XDG-2020-36号地块开发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全过程成本管控、项目竣工结算审计、项目决算造价咨询工作、与工程结算有关的其他费用审计。
服务期限:本项目跟踪审计服务期计划为:975日历天,项目竣工结算审核的服务期限根据招标人要求。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招标人有权对服务周期进行调整,中标人应遵照执行,并不因此增加费用。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除标书明确允许的内容外,亦不得分包。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标投标诚信库内资料为准。
(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2020年10月-2020年12月依法连续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1年2月3日至2021年2月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提供原件核对,资料不全视为无效报名)
4、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江苏金诺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无锡新吴区长江路5-3号东方银座C座807-808室)
5、报价人须按规定交纳报价保证金 壹拾万元整,报价保证金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16:00时前到达江苏金诺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指定帐户。
6、提疑截止时间:2021年2月9日10时,以书面传真形式和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答疑时间:2021年2月10日16时前,以书面形式发送给各报名供应商。
3、报价文件接收截止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开标室四(新吴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
2、开标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开标室四(新吴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
3、其他有关事项: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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