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3宗工业用地拍卖
经无锡市人民政府批准,无锡市国土资源局授权无锡市国土资源局锡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办公室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三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或有特殊情况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
三、本次挂牌出让地块在公告期内如没有竞买人申请参加竞买,该地块由意向受让人受让;在公告期内如有竞买人申请参加竞买,意向受让人和竞买人将在规定时间地点集中公开竞买,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9月4日至2009年9月30日16时前(工作日),到无锡市国土资源局锡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土地利用科获取。
申请人可于2009年9月4日到2009年9月30日16时(工作日)到无锡市国土资源局锡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土地利用科向我局提交竞买申请书及报名资料。经审查,具备参与竞买条件的申请人按规定在2009年10月9日9时至16时交纳竞买保证金(须持有效本票或汇票),我局将在2009年10月9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竟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地点为无锡市国土资源局锡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友谊南路88号);公开出让竞买时间为2009年 10月10日14时。
六、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竞得人未能在下列时限内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工业项目审批、核准文件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然终止,受让人所支付的土地出让金按扣除50%定金以外的剩余土地出让金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一)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审批、核准的,时限为12个月;
(二)由省环境保护厅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由省级投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核准的,时限为9个月;
(三)由市、区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由市、县级投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核准的,时限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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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您应到拍卖公司查阅拍卖资料,了解标的相关信息。其次由拍卖公司标的经办人陪您到标的现场察看标的,全面了解标的状况,特别 是需要了解标的的瑕疵情况。当您确定了参拍意向后,可凭相关身份证证件到拍卖公司办理竞拍登记手续,交纳参拍保证金后,即可参拍 ﹦〉【详见参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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