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工业园区_ 工业产业园区规划方案
为进一步夯实物联网产业发展基础,加快我市物联网特色园区建设步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了《无锡市物联网特色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夯实物联网产业发展基础,加快我市物联网特色园区建设步伐,根据《无锡市加快发展以物联网为龙头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锡产业办〔2020〕5号)等文件精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起草了《无锡市物联网特色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认真贯彻执行。
头部条 为进一步夯实物联网产业发展基础,加快我市物联网特色园区建设步伐,优化我市产业结构、促进产业集聚、提升产业层次、促进特色发展,增强产业综合竞争力,规范和加强我市物联网特色园区认定和评价工作,创造物联网产业良好发展氛围,根据《无锡市加快发展以物联网为龙头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锡产业办〔2020〕5号)精神,结合我市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物联网特色园区是指在无锡市范围内(含江阴、宜兴),在物联网领域中公共服务完善、发展潜力较强的园区,分为产业类特色园区和应用类特色园区两种类型。
产业类特色园区是指已集聚了物联网细分领域或产业链企业,产业规模初现、创新能力领先的园区。
应用类特色园区是指突出展示我市物联网在各领域应用成效,技术显示度高、应用融合度高的园区。
第三条物联网特色园区的认定和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物联网特色园区认定管理工作。各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具体负责市级特色园区申报、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四条物联网特色园区认定实行申报制,申报主体为园区运营管理单位,申报单位按照隶属关系向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园区认定相关材料。
1.园区定位明确,发展规划科学。申报园区已制订符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的园区发展规划,规划边界清晰,明确园区产业定位和重点发展的主导产业链,载体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
2.发展潜力较强,公共服务完善。申报园区具有一定的大项目落地发展空间,牵头或参与举办项目合作洽谈会。建立了公共资源共享机制,建设共性技术研发、产品检测、信息共享等公共服务平台,为园区内企业提供公共配套服务。
3.管理规范高效,环境设施完善。申报园区设立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管理机构,运营团队得力,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的管理人员超70%,依法用地,产权清晰,具有较为完善的各类基础设施及内部管理制度,符合消防、环保和安全生产有关要求。
1.产业规模初现。申报园区现有企业形成较为完备的规模产业链,或与所在地区域内其他新兴产业形成耦合度较高的特色产业链。园区年新增物联网相关企业不少于50家,主导产业销售收入在30亿元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园区所有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重的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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