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2年6月11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通知,于2012年6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委托理财内控管理制度》;
内容详见《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内控管理制度》,于2012年6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内容详见《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34),刊登在2012年6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
证券代码:000581 200581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B公告编号: 2012-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投资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额度不超过15亿元。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金额 使用合计不超过1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本公司通过委托理财所参与的银行集合理财计划,投资方向主要为我国银行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以及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等,风险较低,收益比较固定。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闲置资金,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5号-证券投资》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委托理财所选择的银行集合理财计划,投资方向均为国债等低风险产品品种,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公司已制定了《委托理财内控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权限、审核流程、报告制度、受托方选择、日常监控与核查、责任追究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符合相关法规与规则的规定;公司建立的《委托理财内控管理制度》,明确了委托理财的审批流程、权限和风险管控措施,可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本次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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