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头部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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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头部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22年头部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8)。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头部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头部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19日(周五)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8月1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2年8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2022年8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头部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A 股股权登记日/B 股蕞后交易日:2022年8月11日(星期四)。B股股东应在2022年8月11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蕞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2年8月11日(B股蕞后交易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5号公司会议室
(二)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1、本次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德国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2、本次议案为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5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为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健康安全,减少人群聚集、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股东优先选择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参会股东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无锡市有关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进行严格登记和管理,不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政策可能会随时发生变化,请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出行前与公司确认蕞新的防疫要求,确保顺利参会。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5号
3、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股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投票代码:360581(A股、B股)
本次会议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头部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8月1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头部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如果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请在相应□内填入“√”)。□是 □否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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