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威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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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威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3年6月12日召开的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以2002年末公司总股本43636615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按税法规定,法人股及B股不扣税。A股公众股中的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扣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0元;B股股息按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日后头部个工作日(2003年6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元兑人民币的中间价计算(港币兑换人民币100:106.09)。
本次派息对象为截止2003年7月3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1、本次A股社会公众股现金股息于2003年8月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国有股、法人股及高管股的现金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2、B股股东红利可于2003年8月5日通过其托管证券商及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3、若投资者在2003年8月5日办理了苏威孚B(200581)转托管,其股息仍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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