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为推动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根据《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关于促进以物联网为龙头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和生物医药产业快速发展的政策意见》(锡高管发﹝2017﹞47号)和《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以物联网为龙头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和生物医药产业政策实施细则》(锡新办发﹝2018﹞172号)(下称“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度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及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扶持资金的支持对象是在高新区(新吴区)注册、纳税、经营“三地合一”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应通过科技企业认定或分阶段认定。
2、申报单位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与核算体系,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
1、申报项目符合国家、省及市产业发展导向,发展目标明确,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影响力大。
2、根据锡高管发﹝2017﹞47号规定,同一项目获得上级多项计划资助的,或享受区招商项目引进时一揽子优惠政策的,按从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支持。
3、申报项目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项目。
1、申报项目按属地原则上报。科创中心、空港经开区、各街道、各专业园区负责归属项目的初审工作并进行推荐。
1、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线下受理进行的方式。网上申报材料内容与线下受理材料内容必须一致,如发现有不一致的情况,将不予受理或视为初审不通过。
2、网上申报:符合各类申报条件的申报单位即日起可登录无锡高新区企业服务一体化平台(),选择相应项目进行网络申报。登录后,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并按系统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线上审核:科创中心、空港经开区、各街道、各专业园区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负责对辖区内网上申报项目进行网络受理和形式初审,通过初审的项目由科技局进行网上复审。
4、线下受理:通过网络初审的项目,由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准备相关纸质材料,按指南要求的申报材料顺序装订成册(A4纸打印、纸质封面、平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区科技局。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1年8月13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完成网上申报,纸质材料待初审后于2021年8月20日下午17:00前提交至无锡市新吴区和风路28号科技商务中心909办公室。
1、加强项目组织。科创中心、空港经开区、各街道、各专业园区要加大项目组织力度,组织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和优秀项目。
2、严格规范程序。科创中心、空港经开区、各街道、各专业园区要严格执行申报项目推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本辖区、本行业的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确保项目推荐程序公正、公平和操作过程的规范。
3、严禁弄虚作假。科创中心、空港经开区、各街道、各专业园区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不得推荐,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获取财政资金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联系电线、《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以物联网为龙头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和生物医药产业政策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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