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无锡市2022年度第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通知(锡自然资规建〔2023〕1号)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无锡市2022年度第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23〕22号),我市上报的无锡市2022年度第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已获省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我市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及补充耕地方案。将你区国有农用地6.5843公顷(其中耕地3.191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另同意将你区国有未利用地0.009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6.5936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6.5843公顷;不涉及集体土地征收。
二、请落实相关生态管控措施和大运河核心监控区管控要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组织供地,并将供地情况按规定要求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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