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锡山区2022-01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头部款第(五)项规定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15号)等文件要求及其他相关技术标准,锡山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锡山区2022-01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锡山分局网站()
联系地点: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锡山分局(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街道东亭南路2号)
附件:锡山区2022-01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
锡山区2022-01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
锡山区2022-01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共包括1个片区——东港新材料产业园片区,涉及面积71.5676公顷(成片开发范围和面积以蕞终批复为准),片区布局集中连片、形态相对完整,具备成片开发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
4、《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15号);
5、《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1〕138号);
6、江苏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指南(试行);
7、《无锡市锡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8、无锡市锡山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9、《无锡市锡山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
10、市政府关于锡山区东港—锡北(张泾)新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批复;
11、锡山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调整、“两区”划定、高标准农田成果等相关数据。
东港新材料产业园片区地处锡山区东港镇,位于东港镇“廊带串三区,一镇携两心,多片协发展”镇域空间结构的新材料产业园区内,该园区作为承接无锡主城区新材料产业转移的空间载体,以发展精密化工等新型材料产业为主。片区的成片开发有利于园区对现有产能进行挖潜、改造,加大制造业用地集聚和腾挪的力度,进一步高效利用园区有限发展空间,引进优质企业,加快一般加工制造业向先进制造业转移,提升地均产值,完善园区建设,实现企业实力稳步上升和经济持续增长,建成无锡重要的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生产研发基地。
2、锡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经济发展实现新跨越。经济发展保持在合理区间,地区生产总值力争年均增长9%左右,实现“千亿平台、百亿增量”的发展态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四新四强”产业集群化发展特征明显,打造2-3个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产业集群;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先进制造业特色专业园区特色彰显,具备较强竞争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有效发挥;农业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科技创新成为发展重要动力源,“一廊两区、双核多点”的科创发展格局基本成型,长三角一流创新成果转化基地加快建设。
人民生活满足新期盼。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快于经济增长,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教育体系不断完善,打造一批高知名度的品牌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医疗服务供给能力进一步提高,养老文体服务产品供给层次更加多元,群众生活更加舒心愉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持续增强,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
对东港镇的发展要求。东港要围绕经济发达镇定位,全力加快产业升级和配套功能完善,打造苏南经济重镇、现代产业强镇、美丽建设大镇、幸福宜居名镇。
东港新材料产业园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符合《无锡市锡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要求,且同级地方人大审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中提到“加快编制和报批锡山区2022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支持两东地区、锡东新城、宛山湖科技城及其他板块优质项目用地需求。”,将东港新材料产业园片区的成片开发纳入年度计划。
东港新材料产业园片区是工业主导类开发片区,结合洪汇、高润杰等重点项目基础,承接主城区新材料产业转移,打造新材料产业园。片区发展化学化工等新型材料产业,以引进科技含量高、符合国家节能减排要求的新兴产业项目为重点,引导企业集约节约发展,加快转变增长方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构建创新产业发展平台与空间载体,淘汰落后产能,谋求产业与生态环境共生发展。
东港新材料产业园片区内公益性用地主要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和交通运输用地等,公益性用地占比满足《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的相关规定。
本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已与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将全部纳入其城镇开发边界的集中建设区内,符合成片开发项目送审报批的要求。
锡山区2022-01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计划在2022至2024年分批次启动土地征收工作。
项目选址未见现状地质灾害,未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
九、落实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偿、维护群众利益措施
1、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无锡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锡政发〔2020〕32号)的标准执行。
2、社会保障:按照《江苏省征地补偿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第93号令)的相应标准和规定执行。
3、征收程序:成片开发所涉及的土地征收工作,将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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