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无锡房屋售卖又有了新规……
今天,无锡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通知共有四个部分,其中前两部分对房屋售卖作出了新的规定: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二手住房,购买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2年内不可转让。
为合理引导住房需求、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加强市区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新购住房(含二手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2年内不可转让;法人单位购买住房(含二手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3年内不可转让。
三、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加强二手房网签管理,全面开展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具体操作规定由市住建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四、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单位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房地产经纪机构如有违反调控政策的行为,一经查实可暂停网签资格,并责令限期整改。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