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3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新吴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金马路77号
无锡华达铝业有限公司前身是广东兴发集团无锡分厂,成立于1993年,是华东地区最早专业生产型材的大型企业之一。2003年公司资产重组,成立无锡华达铝业有限公司,位于无锡新吴区鸿山街道金马路77号,占地面积33350m2,企业因发展需要,现拟投资300万元,增购煲模槽1套,对现有项目生产的铝型材、铝合金配件产品进行煲模(碱洗)处理。项目建成后,技改涉及部分产品生产能力保持不变,仍为年产3000吨铝型材、2000吨铝合金配件,全厂生产能力为年产3000吨铝型材、2000吨铝合金配件、150万件金属结构件及350万件金加工件。
(1)废气治理环保措施:本项目无废气产生,全厂排气筒FQ01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SO2、NOX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6-2020)表1中的相关标准,FQ02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SO2、NOX和烟气黑度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中的相关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的浓度限值;颗粒物在厂区内浓度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6-2020)表A.1中的标准要求。。(2)废水环保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产生,全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硕放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接管标准执行硕放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全厂只允许设置一个污水排放口。(3)固废环保措施:本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废槽渣、废槽液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物资单位。(4)噪声环保措施:本项目无噪声产生,全厂厂界噪声贡献值经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有效治理措施后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3类区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鸿昌路59号
洪塞尔紧固件(无锡)有限公司现位于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鸿昌路55号,是一家专业从事紧固件研发、生产与销售的中外合资企业,现有生产能力为:年产铆螺母2亿件、铆接工具1万件。企业现根据市场需求,拟新租赁无锡振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位于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鸿昌路59号的7004.66m2厂房进行扩建,新增螺纹套生产线,扩建后全厂具有年产铆螺母2亿件、铆接工具1万件、螺纹套8千万个的生产能力。现有项目位于(鸿昌路55号)17栋厂房进行生产,本项目扩建生产线栋厂房进行生产,部分生产工序(抛光、包装工序)依托现有项目设备进行生产,位于17栋厂房二层。扩建后全厂共用一个危废仓库,位于15栋厂房一层。
本项目建成后各项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可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1)废气 本项目喷涂着色、烘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经有效收集,采用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尾气通过25米高排气筒FQ-03排放。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439-2022)表1中相应标准。(2)废水 本项目产生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梅村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接管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表1中A等级标准。(3)固废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固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各类固废均不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4)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设备经合理布局,采取合理的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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