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业资格证》注销的公告
依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和《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及锡公交车【2024】50号文抄告内容,对以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办理注销手续,特此公告。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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