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关于2022年经开区部分居民小区四分类定时定点投放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ZQHJYCG2021-059
2022年经开区部分居民小区四分类定时定点投放设备采购项目,对经开区54个小区四分类定时定点投放设备铺设安装及2022宣传物料的采购。主要包括垃圾分类投放房和垃圾分类集中房。
签订合同后一年内按采购人要求数量分批供货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以及与之配套的辅助工作,交付采购人使用。
合同履行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一年内按采购人要求数量分批供货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以及与之配套的辅助工作,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供应商本单位在职员工,应具备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本企业2021年6月-2021年11月的缴费证明;(4)投标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专业技术、独立承担该项目的能力(不允许分包、转包);(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投标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自带U盘或提供邮箱获取时需要提交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电线)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疫情防控注意事项:(1)为进一步从严从紧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通道,保障政府采购活动安全开展。凡参与政府采购投标(报价)的相关人员,应在进入开标前完成以下程序: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投标供应商代表人数为1人进入开标现场。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人员,严禁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与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叉史相关人员进入采购活动现场。对故意隐瞒的,将报送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凡进入活动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苏康码”与“行程码”(实时查验图,截图无效),采取“测温+扫码”进,“扫码”出。“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可进场;“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但行程中有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加*标注地区),应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场;“苏康码”验证结果为黄色或红色、体温≥37.3°C,严禁进场并上报所在社区与同级财政部门。4)进入采购活动现场的人员领取并填写工作人员发放的《个人健康申明》,凭签署完毕的《个人健康申明》进行投标(报价)及评审活动。5)投标(报价)人应考虑完成上述程序所需时间,不能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投标所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投标(报价)人自行承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蕞新通知为准。(2)凡参与投标(报价)的相关人员,进场后应当做好个人防护,服从现场管理,全程佩戴口罩,座位保持安全距离或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3)投标(报价)人不配合工作人员防疫检查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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