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经开区征地补偿公告(更新中)
无锡经开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周潭规划幼儿园新建工程-华庄街道泓澄社区(原双茂社区)、规划道路(观顺道-丰润道)新建工程-华庄街道泓澄社区(原双茂社区)等,详见正文。
无锡经开区征地补偿公告(更新中)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开区征补案〔2022〕13号
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无锡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奥体中心地块,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华庄街道、华庄街道清舒社区(原桑南社区)、清舒社区(原桑南社区)六房巷村民小组、清舒社区(原桑南社区)横基上村民小组、华庄街道泓澄社区(原双茂社区)、华庄街道周潭社区范围内。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无锡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锡政发〔2020〕32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按照《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的规定执行。不满16周岁的安置人员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保障,其本人的安置补助费由无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规定足额支付。
周潭规划幼儿园新建工程-华庄街道泓澄社区(原双茂社区)
周潭规划幼儿园新建工程,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华庄街道泓澄社区(原双茂社区)林巷上村民小组范围内。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拟征收华庄街道泓澄社区(原双茂社区)林巷上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土地0.9864公顷(14.80亩)。其中,农用地0.5272公顷(7.91亩),含耕地0.3013公顷(4.52亩);建设用地0.4592公顷(6.89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教育公共事业建设。
规划道路(观顺道-丰润道)新建工程-华庄街道泓澄社区(原双茂社区)
规划道路(观顺道-丰润道)新建工程,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华庄街道泓澄社区(原双茂社区)小杨桥村民小组、关古桥村民小组、林巷上村民小组范围内。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1)拟征收华庄街道泓澄社区(原双茂社区)小杨桥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土地0.0803公顷(1.20亩),均为耕地;
(2)拟征收华庄街道泓澄社区(原双茂社区)关古桥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土地0.2804公顷(4.21亩)。其中,农用地0.0771公顷(1.16亩),不含耕地;建设用地0.2033公顷(3.05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XDG-2010-48号地块东侧道路-华庄街道南塘社区
XDG-2010-48号地块东侧道路,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华庄街道南塘社区范围内。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无锡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瑞景道站-华庄街道及华庄街道龙渚社区
无锡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瑞景道站,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华庄街道、华庄街道龙渚社区张巷头村民小组范围内。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1、拟征收华庄街道集体土地0.0216公顷(0.32亩)。其中,农用地0.0170公顷(0.25亩),不含耕地;建设用地0.0046公顷(0.07亩)。
2、拟征收华庄街道龙渚社区张巷头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0769公顷(1.15亩),均为农用地,不含耕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和风路与观顺道东南侧地块环境整治项目-太湖街道及太湖街道方庙社区
和风路与观顺道东南侧地块环境整治项目,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太湖街道、太湖街道方庙社区范围内。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1、拟征收太湖街道集体所有土地0.1462公顷(2.19亩),均为建设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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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无锡生育二个孩子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以在限购区域新增购买一套商品住房。详见正文。
2022年5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详见正文。。
公积金贷款首付:职工家庭在无锡市行政区域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20%;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40%等,详见正文。
暂停向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但生育二个孩子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以在限购区域新增购买一套商品住房。详见正文。
对在无锡工作、但社保和个税缴纳在外地的居民,提供半年及以上居住证明,可以在本市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申请购买二手住房时,提供6个月(含)及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证明(对依据省、市有关人才政策引进的非本市户籍人才除外)。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申请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应提供6个月(含)及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证明或者居住证明(对依据省、市有关人才政策引进的非本市户籍人才除外)
滨湖区原限购区域(除马山街道、胡埭镇)对于非本市户籍家庭购房资质即社保或个税证明的期限,由原先规定需提供2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证明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
根据无锡市江南晚报2022年4月27日发表《多项务实举措落地 满足购房者多层次合理住房需求》文章:生育二个孩子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以在限购区域新增购买一套商品住房。支持来锡养老,非本市人员投靠
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后,需要协助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推动符合条件的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等。
4月1日起,市住建局出台的《无锡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今后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可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业主共同决定物业管理事项,让小区问题有人管
街道(乡镇)政府负责组建物管会,共同决定物业管理事项,推动符合条件的小区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推动业主自治组织的建立与完善,保障小区居民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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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经开区征地补偿公告(更新中) - 无锡本地宝
【导语】:无锡经开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周潭规划幼儿园新建工程-华庄街道泓澄社区(原双茂社区)、规划道路(观顺道-丰润道)新建工程-华庄街道泓澄社区(原双茂社区)等,详见正文。
无锡经开区征地补偿公告(更新中)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开区征补案〔2022〕13号
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无锡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奥体中心地块,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华庄街道、华庄街道清舒社区(原桑南社区)、清舒社区(原桑南社区)六房巷村民小组、清舒社区(原桑南社区)横基上村民小组、华庄街道泓澄社区(原双茂社区)、华庄街道周潭社区范围内。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无锡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锡政发〔2020〕32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按照《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的规定执行。不满16周岁的安置人员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保障,其本人的安置补助费由无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规定足额支付。
周潭规划幼儿园新建工程-华庄街道泓澄社区(原双茂社区)
周潭规划幼儿园新建工程,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华庄街道泓澄社区(原双茂社区)林巷上村民小组范围内。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拟征收华庄街道泓澄社区(原双茂社区)林巷上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土地0.9864公顷(14.80亩)。其中,农用地0.5272公顷(7.91亩),含耕地0.3013公顷(4.52亩);建设用地0.4592公顷(6.89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教育公共事业建设。
规划道路(观顺道-丰润道)新建工程-华庄街道泓澄社区(原双茂社区)
规划道路(观顺道-丰润道)新建工程,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华庄街道泓澄社区(原双茂社区)小杨桥村民小组、关古桥村民小组、林巷上村民小组范围内。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1)拟征收华庄街道泓澄社区(原双茂社区)小杨桥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土地0.0803公顷(1.20亩),均为耕地;
(2)拟征收华庄街道泓澄社区(原双茂社区)关古桥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土地0.2804公顷(4.21亩)。其中,农用地0.0771公顷(1.16亩),不含耕地;建设用地0.2033公顷(3.05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XDG-2010-48号地块东侧道路-华庄街道南塘社区
XDG-2010-48号地块东侧道路,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华庄街道南塘社区范围内。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无锡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瑞景道站-华庄街道及华庄街道龙渚社区
无锡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瑞景道站,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华庄街道、华庄街道龙渚社区张巷头村民小组范围内。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1、拟征收华庄街道集体土地0.0216公顷(0.32亩)。其中,农用地0.0170公顷(0.25亩),不含耕地;建设用地0.0046公顷(0.07亩)。
2、拟征收华庄街道龙渚社区张巷头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0769公顷(1.15亩),均为农用地,不含耕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和风路与观顺道东南侧地块环境整治项目-太湖街道及太湖街道方庙社区
和风路与观顺道东南侧地块环境整治项目,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太湖街道、太湖街道方庙社区范围内。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1、拟征收太湖街道集体所有土地0.1462公顷(2.19亩),均为建设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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