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关于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鸿福路8号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工业用途房产(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延时除外)在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
一、拍卖标的:位于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鸿福路8号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工业用途房产,土地使用面积7946.2平方米,厂房总建筑面积5985.45平方米。
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过户费根据国家及本地区相关法律、法规缴纳,其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三、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该厂房空置,厂房内有部分资产包括箱变、电柜、行车、地磅、天然气管等资产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办公楼内的办公设备、家具、空调电器等均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拍卖期间接受咨询(咨询时间为正常工作日,上午9点至11点,下午1点至4点),看样时间:2017年6月23日下午2点,看样联系人:赵先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当日起十天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账号:0041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凡房产属私产的,可到银行办理贷款业务,具体情况可以向中国银行新区支行咨询,联系人:陆经理,;中国农业银行无锡新吴支行,联系人:顾经理、胡经理;中信银行无锡分行新区支行咨询:联系人:吕经理,,中信银行无锡分行司法拍卖贷款公告网页链接地址: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当天有限额无法支付,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可根据此网址查询: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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