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6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新吴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爱克发年产数字影像板15万件项目
无锡市新吴区旺庄街道漓江路15号
爱克发(无锡)影像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3月,位于无锡市新吴区旺庄街道漓江路15号,租用无锡阿尔梅新材料有限公司厂房(建筑面积11667.80平方米),主要生产一类6831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生产二类6831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裁切、包装医用X光胶片及其他胶片,医用X光胶片及其他胶片冲洗套药的储存;生产机电元件和零部件等。公司现有项目核定产能为年产干式胶片300万平方米、机电元件和零部件3000套、X射线年1月24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615001V。由于市场需求,公司拟投资172万元,利用现已租赁厂房430平方米,引进冲压机、进口打标机等进口设备44台套,购置激光切割机、标签打印机等50台套,建设爱克发年产数字影像板15万件项目。本项目建成后,全厂生产能力为年产干式胶片300万平方米、机电元件和零部件3000套、X射线万件;冲洗套药仅从事成品储存及销售经营,不涉及生产,储存经营规模为冲洗套药100吨。
(1)废水:公司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蒸汽冷凝水一并通过接管口接管至接管新城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接管污水中pH值、COD、SS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总氮参考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2)废气:本项目调配、封边、固化、清洁、擦拭工段以及危废仓库产生的废气经有效收集,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FQ-01排放。调配、封边、固化工段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含苯系物、二甲苯),清洁、擦拭工段以及危废仓库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和表3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标准。(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设备经合理布局,噪声源经厂房隔声、减振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固废: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废切削液、废淬火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实施转移前必须向环保行政管理部门申报转移手续。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有关要求。
公开时间:2026年5月26日~2026年6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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